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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國家永續發展會議當初的運作過程?

A:會議召開是2005年環保團體代表跟陳水扁總統見面時,總統同意指示由環保署辦理。

因為發動者是環保聯盟,所以環保署在啟動「國家永續發展會議」時,成立的秘書小組成員除了有綜計處副處長劉佳鈞、環資會代表劉志成教授、世新大學助理教授林子倫,還有我等為該小組為核心的幕僚,主導永續會的行政運作。每個禮拜定期會與環保署開會。運作把握一個原則,讓議題與意見產生,由下而上。

當時二十四縣市環保局先召開議題收集會議、環保團體也召開五場北、中、南、東、離島環保議題收集會議。

之後舉辦四場區域會議、一場會前會,然後再召開大會,為期長達半年,最後產生二百多條共識,列入政府施政綱領,由行政院永續會列管。整體運作過程,讓環保團體與環保署之間緊密聯結,堪稱為一個良好的典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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