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民意代表有他們的媒體與政治影響力,但是處裡不好也容易產生後遺症。像涉及地方環境汙染的事件,找尋地方民意代表,讓他們有機會爲老百姓講話,對政府部門也相對可以產生壓力。
但有些開發案背後也有民意代表撐腰,環保團體在找尋地方民代合作時,比較會注重品德與操守。
Q:環盟與其他環保團體達成的共識越多,對遊說策略有什麼影響?若有衝突產生該如何處理?
A:一方面對遊說有正面效益,另一方面意味著事情會越來越多。通常環保團體間有共同的默契後,衝突的產生也比較少。
我們在開會時,會讓每個人都提出自己的看法,不介入其專業,同時從彼此的談話中了解每個組織的優勢與劣勢,溝通出有效分工。像去年爲了籌辦1208抗暖化大遊行,我們都會定期開會,共計有16次會議。
會議強制要求組織的決策者與業務承辦人儘可能從頭到尾出席,但這對人員數量少的組織而言有其困難性在。在這樣的遊戲規則下,透過一次右一次合作,慢慢團體間彼此熟析界線,摩荷也就越來越少。
Q:通常是由哪些組織來發起活動?
A:有時是大家一起發起,像去年1208的抗暖化大遊行一開始由台灣環境行動網和綠黨發起的,最初籌備一、兩個月後,他們面臨選舉,需要分工與擴大參與。於是找千里佈道周聖心來幫忙,周又遊說我加入。
有些時候參與的團體越多越浪費時間,因為每次要約齊各組織秘書長級的人不是件容易的事,所以並非參與的組織越多越好,像我比較喜歡找執行力比較強的團體一起合作,我也喜歡團體一起做事,要公平,合作起來才愉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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