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國維新黎文正先生的絕食,透過媒體嘉年華會式熱熱鬧鬧的報導總算落幕了。緊接著「樂生青年」的勇士們為弱勢發聲,展開絕食行動,在七月三十日晚間十點遭警方舉牌強制驅離宣告結束,為時78小時,當日周錫瑋並簽下他原本不願意簽署的「反對強制拆遷樂生院連署聲明」。

這兩波的絕食行動,讓我想到1995年6月27日在立法院絕食的柯媽媽。她的故事並不是這篇文章重點,所以我不在這裡敘述。

認識她很偶然,當又知道她跟我是府城同鄉時,更讓我有相挺到底的心。那一次絕食,我剛好晚上有在台南之聲主持少年台灣節目。那時的媒體還是有一個無形的警總,所以柯媽媽的消息,能見度是很低的。

當我知道她要絕食時,我每天透過電台call out現場連線,跟聽眾報告柯媽媽情況。當時很多府城鄉親還跑去台北看她、聲援她。在她絕食第四天時,我跟當時接受urm結訓沒多久的好友,去看她。(照片左起黃建龍、他我忘啦,婉真兒子、婉真、我)柯媽媽也是urm結訓的學姊。



現場很莊嚴、悽涼,沒有什麼人。第四天的她氣色已經很差,她沒法跟我們打招呼,四處都是加油打氣的鮮花,很讓人感動。



第十天,在忍不注,再去看她,幾乎已經奄奄一息。當天我透過台南電台,找到台北一家地下電台,我透過連線訪問她絕食情況。當時我印象很深刻,當她悽厲吶喊時,雷雨交加,宛如感召上天,擊雷哀嚎、大雨落淚,我聽了毛骨悚然,真是非常奇特經驗。這次絕食多久,我沒印象,但相關報導她每次絕食都超過二十多天,精神毅力驚人。




在社會運動中,我認為絕食是最莊嚴的方式。從下決心起,需要花一段時間準備,如果有信仰,還需要祈禱、齋戒。

為了讓身體可以支撐的久,前一兩個月身心靈部份就要進行調整、準備。

絕食一開始,將訴求透過標語、文宣清楚寫明後,我個人認為就應該沉默不語。請相信,「沉默」是最大的力量,同時將自己交給所信仰的「神」。

絕食者四週應該乾淨、清爽。陪伴絕食者,要注意避免絕食者被打擾,注意她的身體狀況。

何時該停止絕食,是由絕食者自行決定。絕食者必須注意自己內在的聲音,聲音在適當時候會告訴你何時該停止或不停止絕食。

莊嚴的絕食,會釋放出很強的「能量」,產生振動,感召蒼生。絕食者越是虔誠,「能量」震動越強。

絕食者,不能期待要從絕食行動中獲的「報償」與「結果」,那是沒有意義的。

任何社會運動都不能天真期待透過「絕食」來達到目的,「絕食」只是運動過程的策略與行動之一,但是它所釋放出來「改變」的能量卻是很強的。

以上,是我對絕食的看法。剛好回到古都,翻箱倒櫃找到當年我去看柯媽媽絕食照片。這應該是她最後一次絕食,誓死如歸。最後,在「巧合」機會,被李總統看到,感動了總統,也喚醒了國人,其所催生的「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終於在1996年12月13日三讀通過,使得車禍事件能獲得立即賠償,並於1998年元月一日正式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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