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幾天「虐雞」事件,網友熱烈討論,正好我最近在看一本書「斷輪迴」,書中第四編標題為「不見屍骨的謀殺案」,文章開宗明義一段話,很讓人省思,特別節錄下來跟大家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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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論是哪種攻擊伎倆,都有同樣的殺傷力。其目的一成不變。它唯一的企圖就是謀害,哪一種害人的伎倆壓得下罪孽深重的感覺,掩飾得了兇手身恐受到報應的強烈恐懼?他也許會否任自己是兇手,並以微笑來掩飾攻擊的暴行。
然而,他會受苦,他會在笑不出來的噩夢中看到自己的企圖;這企圖一旦與他驚駭的意識照面,從此就會陰魂不散。
沒有一個存心謀害他人的人,擺脫得了這念頭所帶來的最咎。如果那個意圖是置人於死地,則以何種伎倆施之,又有何分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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