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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晏明強╱台北報導】立院內政委員會昨在朝野立委高度共識下,初審通過《地方民代費用支給及村里長事務補助費條例》第六條修正草案,在公費助理補助經費總額不變的前提下,允許地方民代增聘公費助理人數,內政部估計增聘公費助理後,公帑一年要多支出約二億一千一百萬的勞健保費用。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痛批,這是變相自肥,將發動民間團體連署,嚴格監督全力反對。

這項修正草案,由朝野立委提出的修法版本高達七項,經審查後達成共識,將現行條文,直轄市議員最多聘用助理六人,縣市議員最多聘用助理兩人的規定,放寬為直轄市議員可聘用公費助理六至八人,縣市議員可聘用公費助理二至四人。至於每月公費補助總額上限,直轄市為二十四萬元,縣市議員為八萬元則維持不變,但增聘助理勞健保支出,則由各縣市議會編列預算支付。

「為圖利自家樁腳」
何宗勳批評,縣市議會民代大多是立委地方樁腳,立委通過這種自肥條款,就是為了圖利自家樁腳進行綁樁。他說,各地方議會問政品質低落,民眾不可能接受這種自肥行為。 2009年04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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