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圖】這張合照被國際巨星梅女嫌死,沒辦法,只好配合她的部落格(連結)打馬賽克。

 自從進入環保界,我跑法院的頻率還真高。但是除了一次被拘留留外(連結1連結2),至今有三次當證人機會。很巧,兩次都跟環盟前會長陳椒華老師有關。這次,陳椒華老師因為到NCC絕食抗議(連結),被舉牌三次起訴移送法辦,28日第一次開庭,我被法官傳訊當證人,主要是因為我發新聞稿通知媒體..等。

 出庭日期是28日下午兩點半,這天算是我離開環盟前的休假日,31日算正式離職。所以這也算時執行工作最後一次,對象剛好又是引我進來環盟的陳椒華老師。 

今天出庭理論上媒體是不會有啥興趣,當天正好也是馬英九特支費宣判無罪。但是作為一個NGO工作者,為陳老師為公義被起訴,我們還是要召開記者會,表達我們立場。當天只來公視跟一兩家報社攝影,當然最後也只有公視播出,這讓我聯想到四年前第一次為環保團體盟開記者會,台上一大堆人,台下媒體小貓兩三隻。 

陳老師為環保努力很肯定,今天環保團體非常澎場,來了很多人,連立委王塗發、田秋堇都來,證人更是一籮筐;有兩位媒體人公視梅女、聯合朱大牌,簡稱豬排。環保團體有:環保聯盟徐光蓉會長、主婦聯盟前董事長顏美娟、環盟副祕書長陳美智、還有遠從嘉義抗議當天扮鬼的郭雅惠。聲援好友都列席旁聽,把小小法庭擠的水泄不通。由於我是法官指定,所以很早就被進去問話,據後來傳訊結果,老實說是警方小題大作,故意移送,因為聽說檢察官最後問到都懶洋洋。 

當證人程序是這樣:1.核對身分證、2.進入法庭、3.法官要我們念身分證字號、地址、出生年月日、簽署不作偽證切結書、把切結書念一遍。然後證人再離席,在一一傳訊進來。離開後,不得停留現場,以免串供作偽證。當天,中正一分局還派兩名警官在外面執勤,怕我們引起暴動。我跟他們聊天,才知道有人誇大我們出庭會引起衝突版本,所以加派警力,這也是警方跟警方之間小手腳,製造彼此間的小麻煩。 

這一天,很多好朋友都聚集在一起,沒有熱鬧媒體澎場,但大家的心都很溫暖,最近環保運動很低潮,但努力走過必留下痕跡,大家共勉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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