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思想瀕臨危險庇護所,是一個典範轉換之地

文:何宗勳

各地社區大學的成立與催生,NGO組織在其中扮演非常關鍵的角色。因此,如何深化社區大學與NGO組織夥伴關係,在本此研討會特別被關心與注意。在研討會第二天下午,民間參與部份有一組探討『NGO組織與社區大學』座談會,主持人由長期關心、培育與推動台灣非營組織重量級學者,也是苗栗縣社區大學校長江明修擔任主持人。

引言人第一位由新埔技術學院企管系陳定銘助理教授發表『國際趨勢下的社大與NGO夥伴關係』,陳定銘從國際趨勢下的NGO概念談起,指出NGO的概念層級有兩層,分別是『理論層級』和『研究層級』。同時NGO應有兩種的功能,分別是Kramer與Wolf。在Kramer方面應該是先驅者、改革倡導者、價值維護者、服務提供者、社會教育者。在Wolf部分則必須具有公共服務的使命,同時不以營利為目的之組織結構或具有慈善性質的法人團體,並且有一個不致令任何個人利己營私的管理制度。而且本身具有合法的免稅地位,具有可提供捐助人減免稅的合法地位。

陳定銘認為,NGO與社區大學的夥伴關係有四個面向分別是;一、從國際趨勢看NGO在社區教育中扮演的角色。二、Brookfield(1984)社區教育實踐的三種類型。三、社區總體營造(由上而下)VS社區大學運動(由下而上的草根運動)。四、社區大學透過與NGO合作或學員成立社團,以及公共論壇策略等,真正落實社區意識與重建台灣社會的新文化。在陳定銘老師的心中,社區大學與NGO夥伴關係的策略應該是:社區大學與NGO共同營造台灣優質的社會資本、社區大學是NGO系統性實踐與對話的場域、NGO的草根精神是社區大學發展動力來源、營造社大(NGO)與地方政府良好的互動關係。

任教於文化大學市政暨環境規劃學系許世雨專任副教授以『社區大學與 NGO 發展議題探討』發言,許副教授非常感性的從『生無處不學習,學習是一種生活方式』 切入,來探討環境影響、社區大學發展、如何深化、NGO 發展、競合等。

『台南市社區大學』在台南市已經與三十多個NGO組織有非常豐富的合作經驗,該校由主任林冠州前來分享他們成功的案例與經驗。而在各縣市幾乎都有與社區大學合作的中華民國荒野保護協會,特別由推廣部主任顏士傑來跟大家經驗分享。與會也從荒野保護協會與社區大學合作內容的多元與豐富,發現該組織紮根基層之深。

永續台灣文教基金會執行董事何宗勳以『社區大學與NGO合作想像』引言,何宗勳將社區大學比喻為台灣成人高等教育『學習7-11』。根據他的統計,社大目前目前至少跟三百個以上非政府組織有著各種不同合作類型。

何宗勳將社大與NGO組織合作類型分為五類,分別是:參與辦學、課程規劃、財源的補助或開發、各種策略聯盟、公共政策叁與。在社區大學與NGO合作想像裡,何宗勳表示:應該針對已有的合作模式再深化與擴大,在國際連結部分可以進行國際人才交流、組織參與、議題結盟。對於剛起步的NGO組織,可以透過已經建立『品牌』基礎的社大,協助推廣以提昇NGO組織的社會公信力。相反,新成立社區大學也可以透過跟有知名品牌的NGO組織合作,打下基礎與提昇公信力。

另一個非常重要是『議題導入』;透過『倡議型』的NGO,為社大與地方導入新興議題,而社區大學可以協助『倡議型』NGO培育人才、發展地方組織。而在社大不可或缺的『公共參與』,何宗勳指出:針對全國性或區域性公共議題,彼此可以積極串聯、倡議、行動與討論。同時社大也可以為正規教育系統尚未承認的『課程』、『學習方法』等提供一個很好實驗場域,帶動主流,成為進步學習基地。

座談會最後,主持人江明修校長表示:社區大學不是補習班,他是以催生公民社會為宗旨的社區大學。因此,唯有深化跟NGO組織的關係,讓社區大學成為NGO組織人才培育搖籃、新興議題倡導場域、發展深耕基層組織的橋樑,才能成為一所真正一流的社區大學。

2003.4.30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銅豌豆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