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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影音】電磁波受害者現身控訴

【公民記者何宗勳/採訪報導】台灣民眾可能不知道自己已經長期曝露在高風險「電磁輻射公害」環境,台灣電磁輻射公害防治協會五月十二日在立法院由社會福利及衛生環境委員會所舉辦「極低頻及射頻電磁輻射(非游離輻射)公害防治及立法規範公聽會」提出證據,揭發官員惡行。同時本週六(5月14日)下午兩點於衛生署集合,走上街頭舉行「我家不要電磁輻射傷害大遊行」。

■官員花費耗資鉅資保護自己

理事長陳椒華教授痛批,行政院、衛生署、財政部、行政院人事行政局等辦公室及台大綠房子都運用公帑進行電磁輻射防護。上述部會,用百萬元以上公帑於辦公室進行電磁輻射防護,約30公分見方的牆壁就動用每片1500元的鋁合金防護板進行三層防護,90平方公分面積防護費達4500元,將辦公室電磁輻射值降至「2毫高斯」以下,官員怕死,那老百姓呢?

■長期曝露易患癌症

陳椒華表示,歐洲專家研究,有百分之十左右的人有電磁波過敏症,長期曝露較易罹患癌症。政府應該公佈正確資訊,改善公共設施,讓老百姓遠離「電磁輻射公害環境」,而不是說一套做一套,自己花人民血汗錢施工保安全,置人民安全於不顧。

公聽會由立委劉建國主持,吸引台灣各地數十地方「有自覺」受害者,上百名受害者參加,將現場擠的水洩不通。

■環團五大訴求保護人民

受害者提出五點訴求,建立《電磁輻射預警防範》制度、《電磁輻射》翻譯、定義應具體明確、室內《極低頻電磁輻射》應低於2毫高斯、《電磁輻射》產品應標示警語、建立公民參與機制。

陳椒華表示,政府應立法規範「極低頻或射頻電磁輻射源」設置,不得使住宅或學校、醫院、公園、校園、操場等敏感地區之環境電磁輻射值超過自然背景值。民眾停留4小時以上之住宅及學校醫院等敏感區,排除室內電器輻射源之背景值,於極低頻電磁輻射,不應超過2毫高斯;於射頻電磁輻射,室內《極低頻電磁輻射》應低於2毫高斯。

台灣教師聯盟理事吳麗慧老師表示,為防範電磁輻射危險,政府應立法規範手機、IP分享器及電器等外殼標示SAR值,或「瞬間(短時間)參考限制值」,相關使用警語及適當防範安全距離。低SAR值手機應授與環保標章,以資鼓勵,《電磁輻射》產品應標示警語一定要做。

■落實公民叁與保障民安全

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前執行長何宗勳表示, 政府應立法規範高壓電塔、變電所、高壓電纜、基地台、廣播電台及電視台等電磁輻射源之設置、修建或遷移等,應具體訂定公民參與程序,包括於設計、規劃初期即應公開相關資訊,舉辦聽證會,並提供公民參與之必要資源等,以減少社會成本負擔。

■514大遊行,民眾應該出來爭取權益

理事長陳椒華呼籲,今日的冷漠就可能是明日受害者,5月14日舉行「我家不要電磁輻射傷害大遊行」集會遊行活動,遊行路線:衛生署(大同區塔城街36號)前集會後出發→長安西路→重慶北路→忠孝西路→公園路→常德街→中山南路→凱達格蘭大道集會後解散,集合時間下午兩點於衛生署前。

遊行當天預計來自全國各地約五十多個受害者自救會與環保團體,預計近千人。遊行隊伍分四大隊,分別是:母親大隊、NGO大隊、自救會大隊、公民大隊,歡迎民眾加入遊行行列。

台北市警為維護活動交通秩序與安全,將於活動時段彈性管制集會處所,凱達格蘭大道(中山南路至公園路段,均不含路口)東往西行向外側3線車道暨遊行沿線路段(含塔城街衛生署前)順向1線慢車道,供遊行民眾使用,並視現場狀況及人數擴大交通管制範圍,駕駛人行經前揭路段時請配合減速慢行,勿任意違規停車,並遵守員警之指揮疏導,以確保行車安全與順暢。

【圖片】五月十二日,電磁輻射受害者赴立法院群現樓抗議(拍攝:劉哲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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