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我彎下腰,要撿紙時聽到「撕」一聲時,我就知道大勢不妙。往自己褲子一摸,哇靠,破好大一個洞。怎辦,現場記者會還在召開。這是11日上午在辦公室正在召開「母親節--向電磁波過敏症說NO」記者會,剛好發生的事。還好記者會結束差不多,還好褲子破的位置外表看不出來。還好,下午我都一直座在位子上。

這條褲子算算跟自己也快十年,是班尼頓的牌子,當時是三折購買,才幾百元。說真,穿衣服跟褲子都有一些習慣,會買很多,但是偏偏喜歡穿就那幾件,所以這條褲子穿到口袋破,還因此掉一支大哥大,褲管底也都破,但就是喜歡穿。這次破一大洞,我覺得很難縫,可能會被送進垃圾掩埋場。

褲子破的當下,腦中閃出很多念頭。是立刻走路回家??還是搭計程車回家?還是等到下班?經過審慎評估,我發現反正沒人會發現到,就給它穿到下班回家再換。果然真沒人注意,這也暗示,有時候自己做了很糗的事,因為自己是當事人,往往會放大看待,其實只要平常心,根本別人都不會在意,很多事都會大事化小,小事化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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