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做為職業公民運動家,對於自己的工作,一定要全力以赴,因為我的生活所得都是來自公眾捐款,而且非政府組織的工作又帶有使命性與改革性,所以對被賦予任務如何能有突破性進展,我都必須努力達成。當有機會跟總統會面傳達理念,不管誰執政,我都覺得不該放棄,就算總統聽不進去,我還是會一次又一次,不斷努力溝通建言。在拜會總統時候,沒有「我」這個人,只有代表「我」的「組織」身份。所以對於很多非政府組從業人員,太多「我」而少代表組織與背後支持者,我有時候是不太能接受。
今年「全國NGOs環境會議」進入十四年,經歷三任總統,從陳水扁、馬英九到現任蔡英文,我剛好都有機會入府表達意見。在陳水扁總統的時候,初期見面比較像是行禮如儀,環團給的意見也很難落實,最後他索性任命環保團體出身張國龍當環保署長,期待解決民間爭議,這對他來說最簡單。但是當時政經局勢,朝小野大,最終署長還是下台。但總統當時一些不具敏感的決議,如公務人員環境教育四小時數、室內溫度未滿28度不開冷氣、召開國家永續發展會等,還是對台灣環境運全面啓蒙建構制度與打下基礎。
「全國NGOs環境會議」2004開始召開,是在他第一任末舉行,他首次出席,之後每一年環團還是都有機會在各種場合跟他見面。那是首次政黨輪替的年代,社運團體對當時朝小野大,民進黨執政艱困處境充滿同情與憐憫,但對大開發破壞環境運動的政策又是氣憤難耐,那是一種複雜糾葛的心情。
到了馬英九執政年代,被壓抑八年親綠的公民團體慢慢又活起來了。環保團體分裂成三派,主張延續制度見面,另一派就是討厭馬英九,對他不期待,第三派是尊重大會決議。我在馬執政後期2013年又再回到環境會議運作平台,在強調建構制度性優先居上風,反馬派退出籌備會議,這段時間多次激烈衝突。我個人看到,是沒有整體,而是個人喜惡居上風。而在馬時代,擔心出席公眾場合抗爭不斷,最後就變成入府跟馬建言。
會議運作十多年,每年談的都是老問題。2013見面沒有進度,代表動保團體的我,在2014年拜會我只提兩個訴求:一、總統與民間團體見面所為裁示,府方應該責成行政院依職權辦理並由國發會追蹤管考,不宜讓民間團體被迫自行追蹤,還感受不到政府誠意,讓見面意義大打折扣,也陷總統於不義。二、請總統落實本會於去年「世界地球日」會面與今年初「總統與動物保護團體座談會」會中承諾。總統當下有承諾了,但是呢?面幕僚根本沒有交辦與後續。我其實慢慢發現這個總統權利不是被架空,就是非常形式主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