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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年假特別長,十五日下午我就回到故鄉府城,把租來的房子整理後,傍晚讓胃幸福的第一件事就是殺到舊來發肉粽店吃一頓美食。 我點了小肉粽一顆、綜合海鮮湯、大陸妹蔬菜,一頓晚餐120元輕鬆解決。回家途中再去買一大杯洛神花加椰果冰飲,才20元,真是好久沒買到超便宜的飲料。 說真的,吃東西也會成為一種依戀。當發現自己喜歡上一種食物,就會不自覺習慣去吃,而且百吃不厭,直到另一家美食出現為止。這段享受的記憶就變成美好的回憶,今生伴隨。
何宗勳の日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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